北京白癜风医院电话 https://baike.baidu.com/item/%e5%8c%97%e4%ba%ac%e4%b8%ad%e7%a7%91%e7%99%bd%e7%99%9c%e9%a3%8e%e5%8c%bb%e9%99%a2/9728824?fr=aladdin网售假冒“减肥胶囊”
消费者服用后出现不良反应
“双11”刚刚结束,随着人们对网络购物热度的逐年增加,越来越多的产品在网上销售,带来生活便利的同时,也存在一定风险。近年来,网络上出现许多销售减肥茶、瘦身药的店铺,店铺里效果“对比”图片和如潮“好评”宣传让很多爱美人士欲罢不能。
年4月至年9月间,沈阳市大东区某网店店主谢某也开始在自己的店铺内出售一款“减肥胶囊”,声称其具有瘦身、美白的功效。然而,不少消费者在服用了“减肥胶囊”后,不但没有达到减肥、瘦身、美颜的目的,反而出现了头晕、恶心、失眠、心慌等不良反应。
非法添加“西布曲明”
追责后检察机关还要求消除危险
经调查,谢某购进“西布曲明”、空心胶囊、荷叶粉等原料,雇佣他人非法生产添加“西布曲明”的减肥胶囊,包装美化后,通过网店向公众虚假宣传、销售这些有*有害的“三无产品”。
案件已涉及刑事犯罪,但截至开庭审理时仍有大量购买者不知情,具有危害消费者人身健康安全的危险。沈阳市大东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涉案被告人在全国性媒体向消费者发布道歉及警示声明,防止社会公益持续受损,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法庭审理后,对大东区检察院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全部予以支持。
依法保障“舌尖安全”
公益诉讼提供坚强法治后盾
全国各地已通报了多起有*有害“减肥食品”相关典型案例,大量涉案产品都检测出含有“西布曲明”成分。检察机关提醒您,“西布曲明”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剂,服用后发生严重、非致死性心血管事件的风险会增加。我国自年10月起已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同时将其列入“有*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检察机关在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同时,也将持续探索强化公益诉讼职能,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为切实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贡献检察力量。
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出品
供稿:高岩图片:大东区院
编辑:纪枭楠周长鸿
制作:刘彤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