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女子为进看守所见被拘留丈夫 杀1岁半亲子
原标题:19岁女子弑杀亲子只为看到被拘留的丈夫?
成都商报讯(蒋麟)威远一19岁女子,因孩子父亲张某涉嫌盗窃被刑拘后倍感自责,以为自己被关进看守所后,就能见到张某,遂对1岁半亲子痛下杀手。
2013年4月5日,仁寿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里来了一位气喘吁吁的女子,女子的话语把民警吓了一大跳:我是来自首的,我把我儿子给杀了。女子还掏出手机,打开手机上的一段长约5分钟的“杀子视频”。看完视频后,民警立即将女子控制住,并让其带往孩子所在地,找到孩子时,民警发现孩子依稀还有心跳,随后,民警抱着孩子就冲上警车往仁寿县人民医院驶去,经过抢救并转院,次日,孩子终于脱离了生命危险。昨日,成都商报从仁寿县检察院证实,该案已被已送至仁寿县检察院。[1][2][3][4]下一页据李伟杰讲,即便是按照洛阳机务段的统计办法,他们的月平均工作时间,仍旧远远高于铁道部规定的上限。他向大河报出示的一份“单位记工室打印的工时表”显示,2011年5月至2012年4月期间,他每月平均乘务工作时间高达277.99小时,最高一月竟达320多个小时,也就是说,如果刨去双休日,他每天工作时间都在12小时以上,“若加上单位强制我们利用休息时间学习、培训、考试以及待乘的时间,每月可能要超过400小时”。
而原铁道部1995年3月7日实施的《国家铁路劳动者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办法》明确规定,铁路工作者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186.6小时,后来又调整为166.7小时。
“我们每月平均工作时间要超过铁道部规定的上限100多个小时,工资待遇上却得不到任何体现。”李伟杰说,3月6日,他向仲裁委递交申请书,要求单位支付其参加工作以来的超时工资及补偿金共计92万多元。
“我依法讨要的加班工资一分钱没拿到,单位却发来一份调岗通知,在未与我协商的情况下,单方面调整了我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李伟杰说,更加让他难以接受的是,本次单位对其调岗的决定,竟然是在其工伤住院治疗期间。
李伟杰告诉,2012年4月28日下午,他在襄北公寓食堂打饭时,因地面湿滑,不慎摔伤住院治疗。
当年9月18日,李伟杰此次受伤被认定为工伤。
之后,李伟杰和单位签订协议书,约定单位从其摔伤之日起至2013年4月27日止,每月支付李伟杰停工留薪期工资。
“从摔伤之日起,我一直住院治疗,至今尚未出院,而在我3月6日向仲裁委申请依法讨要加班工资后不久,单位竟然于4月3日单方面下通知将我调离司机岗位,单位此举是在打击报复我的依法维权行为。”李伟杰认为,洛阳机务段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第一章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前一页[1][2][3][4]下一页针对李伟杰提出的诉求,作为洛阳机务段的上级机构和法人郑州铁路局在劳动仲裁开庭时答辩称:李伟杰提供的工时表没有加盖公章,无法核定其真实性,无法作为证据。而司机手账,由于系司机单方填写,可能会与实际情况不符,也无法作为证据。
而火车司机的考评是按照铁道部、铁路局的调度命令,给予指定的上车出发时间,实际上是一个灵活性的综合计算工时制,司机的工资依据工时考勤表计算。
同时,郑州铁路局方面也提供了一份李伟杰在2011年1月至2012年4月间的工时考勤表,并表示考勤表显示李伟杰的劳动时间没有超过法律规定,不存在加班事实。
此外,郑州铁路局方面还认为,《劳动法》规定的仲裁时间是60天,直到2008年5月1日才调整为一年。而李伟杰关于加班费的仲裁申请时间段从1996年10月一直跨越到2012年的4月,其诉求已经超过仲裁时效。
至于对李伟杰调岗的决定,郑州铁路局方面解释称,由于伤病,李伟杰已经不适合火车司机的职务。为避免恶性事故,从维护铁路安全的角度出发,根据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其进行了调岗,此举符合法律规定。
由于双方都在开庭时提供了李伟杰2011年的工时考勤表,且双方又都不认可对方的考勤表,那么,到底谁提供的工时考勤表才是李伟杰2011年工作的“实况转播”呢?仲裁庭辩论时,李伟杰的代理人认为,依据法律规定和现有证据已经显示出,郑州铁路局方面有李伟杰上班及加班的原始考勤记录,而郑州铁路局方面却未向仲裁庭提供,仅仅提供了单方制作的考勤表。显然郑州铁路局方面不肯主动出示其掌握的客观证据,应当推定李伟杰主张的加班事实成立。前一页[1][2][3][4]下一页对此,郑州铁路局方面称,根据司机实际出发的车次、发点、到点,单位会有一个电脑记录,然后再根据司机工时和电脑记录制定工时考勤表。
“电脑记录依据原始记录输入,没有原始记录,如何产生的电脑记录呢?郑州铁路局是如何对司机进行原始考勤的呢?电脑记录又是依据什么原始材料产生的呢?为什么不向仲裁庭提供?”李伟杰的代理人随即提出质疑。
至于李伟杰所提供考勤表的真实性,15日上午,两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洛阳机务段火车司机均向证实:李伟杰提供的考勤表是单位记工室打印出来的,原来每个司机每月都会打印一份,“不过,从李伟杰的事之后,就不再给打(印)了”。
14日的仲裁庭并未当庭裁决。首席仲裁员表示,给双方两个星期的协商时间,两个星期后,如果协商没有成效,仲裁委将依法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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