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广盛/文
提起上海滩大律师鄂森,东京大审判的中国检察官顾问,扬州人都知道。而鄂森之所以走上学习法律之路,怀有一颗助人济世之心,得益于其父亲鄂锦波的悉心培养。
鄂锦波,本名鄂光涛,字锦波,是明代头桥先贤鄂凤山后裔。生于清同治十三年(年)甲戌五月初一日。江都县(今扬州市)圣恩洲十三圩(今扬州广陵区头桥镇九圣村新胜十三圩)人。在宗族家谱上排行是“光”字辈,据《头桥镇志》记载,鄂氏近时排行分别为“正大光明、忠厚传家”,彰显其优良家风的涵养功能。
鄂锦波虽然幼年家境贫寒,但好学不倦,只要有一丝可能都要求学。清光绪十二年(公元年)才进入头桥十三圩私塾读书,两年后便到扬州城金家钟表店学徒,当年的钟表生意是新潮技艺,扬州的亨得利就是上海钟表店总行在扬州开的分店。要在这行出人头地,必须有丰富的行业知识,鄂锦波自学苦读,黎明即起,深夜不睡,读写不倦。清朝末年,光绪推行新学,从日本留学归国的人士在扬州开设了法律传习所,渴望了解新知新学的鄂锦波随即考入学习,毕业以后就被派往大桥区担任巡官。鄂锦波是清末北洲一带乡镇的“舌耕名士(诉讼师)”还是当地帮派安清帮的首领,他的徒众遍及新洲、老洲、大桥,有好几百人。安清帮又称青帮,其规模在中国近代史上可排第二。民国初年,鄂锦波先生出任江都县第三区新洲乡议员、乡议长等职。鄂锦波自己学习过法律,并且帮人承接诉讼事宜,深知法律的重要,这为他后来将鄂森培养为大律师埋下了伏笔。
江滩围垦的规模经营者
鄂锦波在仕途上并未有太大的发展,倒是在经营管理上才华凸显。鄂锦波为人正直,办事讲规矩,在钟表店学徒时就被主人金树滋赏识,后来多年交往,甚为信赖,就被金树滋聘为管账先生,专事管理头桥一带的江滩资产。原来金家在长江边上拥有不少芦苇滩田,因为汛期会被江水淹没,潮汛过后可以收割芦苇或种植庄稼,洲上人称之为“水影”。
金树滋就将向官方申报纳税的芦苇滩田转让,鄂锦波取得新洲、仁丰洲、庆余洲(今扬州头桥镇庆丰村一带)的“纳水印权”,而且在付款时间上非常优厚,答应等以后有了收益时再给付。前提是请鄂锦波将金家分布各处的其他芦苇滩田照管好。
此举大大拓展了鄂锦波的创业创富之路。北洲一带的江滩因为泥沙淤积,面积年年扩展,向江面延伸。这等于是上天赠送给鄂家无数田地。虽然是江滩荒田,但因为面积巨大,收益颇多。加之鄂锦波头脑灵活,善于规划。将江滩上产出的芦苇销售给头桥王裕泰酱园,换来资金,用于在江滩上筑堤围垦,开发出片片农田,堤上栽桑,用于养蚕。经过他的多年苦心经营,荒滩上长满了芦苇,稳定的滩田则开垦为农田,年复一年,久久为功,竟然净得农田两千余亩,遂取名为仁丰洲。鄂锦波鼎盛时期拥有余亩滩田。
开垦的农田就租给来自泰兴县大泗庄的农民耕种,开始一年只种一熟,后来逐步摸索可以种两熟,一季种麦,一季种黄豆等杂粮。而面广量大的芦苇滩也有不菲的经济效益。一亩江滩可产芦柴20捆左右,可以销售给商户编织芦席、窝摺,也可以给酱园烧火。为了便于芦苇销售,鄂锦波特地在仁丰洲建了鄂家大棚,用于芦柴仓储,还有配套用房等10余间。除了仁丰洲的鄂家大棚,在夹江的中闸还建了泰丰柴棚,以便就地储存销售芦柴。由此可见,江滩芦苇的产量之高,销售量之大。笔者记得小时候,生产队还组织社员到世业洲上割芦柴,用船装回来分给各家各户烧火。可见,冬季洲上割芦柴是一种生计,也是一门大生意。
鄂锦波掘得第一桶金后,也投资经营工商业。先后在大桥镇东街开设宝丰酱园,从事农产品加工,在东、西街都有门市部。他还与人合股开设立记典当。后又在扬州东关街开设锦丰南货店。
新四军南下北上的资助者
值得一提的是,抗战和解放战争时期,鄂家大棚成为中共江镇特区工委的驻地。头桥鄂氏一族自古便有保家爱国、抗御外侮的优良传统,鄂锦波也给新四军南下北上提供便利。他的许多学生弟子先后参加新四军,走上保家卫国的之路。有一位刘玉生,参军后在新四军华东工委敌工部任职,解放后留在上海市公安局特高科工作。
(鄂家大棚旧址,田峥摄)
这个小小的弹丸之地,是新四军在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北上南下、东进西征的咽喉要道,南来北往的交通枢纽。年1月,为了巩固和加强新老洲的交通线,方便我党干部和新四军部队的北上南下,中共京沪路北特委决定成立中共江镇特区工委,驻地,就在鄂家大棚。可惜的是,鄂家大棚后在抗战期间被日寇焚毁。
新老洲南达苏南,西通淮南,是新四军一师主力南下支援苏南抗日反顽斗争和北撤的一条重要交通线。新四军的许多领导干部经常从这里经过,如陈毅、谭震林、陈丕显、邓仲铭等高级负责同志,不止一次地经过此地,年1月,皖南事变前后,皖南军部一批干部北移苏中时,这里是一个重要渡口。年底,王必成率领的一师二旅部队和杜平率领的抗大九分校也是由这里渡江去苏南的。年1月,陶勇率领的一师三旅部队南下,也是从这渡江的。年10月,苏浙军区部队和地方党政干部北撤时,这里更是一个重要歇脚点。
这里设施齐全,有玻璃花房、粮仓、护城河、吊桥等,新四军将士、游击队员在此可以自取饮食,歇脚住宿,安全有保障。时任中共江镇特区工委书记的康迪,在《忆任江镇特区工委书记时的工作》一文中回忆到:“年1月,我正在中共路北特委任秘书长时,特委決定调我任江镇特区工委书记,由我和王文生、陈英、虞荣和组成工委班子。我们于春节前约一星期到达新洲,先暂住在一家地主庄园里,这个叫鄂家大棚,后面有花房,便于隐蔽。”
博济为怀,热心公益的志愿者
鄂锦波施医施药,解决穷人看病难看病贵。每到夏季的六月至九月,他就会聘请中医杜白轩为仁丰洲乡民义诊,凭药方至新桥镇仁寿堂药店配药,药费由药店记账,统一由他最后结算。中医杜白轩的诊金也是由鄂锦波按月支付60元。
(年大水)
民国二十年(),江洲发生大水灾,新老洲与江北三江营、中闸、嘶马一带江堤崩塌,圩内顿成泽国,一片汪洋。鄂锦波慷慨解囊之外,又到处奔走,想方设法筹募救灾款物,并嘱其长子鄂森在上海利用其社会关系和华阳赈灾会名义大力劝募,计募集救济面粉万余包,衣服若干,现金数千元。并组织面粉、火柴等大量生活必需用品船载回乡,在鄂家码头卸货,就地分发到灾民手中,江南由鄂三(鄂炳南)负责,江北由季大太爷和韩钱泉负责。洪水退后,一面组织灾民修筑堤圩,以工代赈,恢复生产。
(鄂家码头旧址,田峥摄)
正因鄂锦波先生一心为民,积极救灾,故而他与吴大观先生的舅舅王鉴人(王裕泰酱园掌柜)等一道,被记载于“民国二十年江洲大水灾”期间,在头桥乡境参与组织赈灾的乡贤名单之中。受惠群众为深表感谢,遂有赠送万民伞之动议。一时四乡呼应,竟有六柄之多,其中新桥、中闸等地群众就赠送了三柄。据亲历者杜白轩老人回忆:万民伞有一人多高,尖顶,以毛竹为柄。伞面为红色或黄色布帛,上面写满赠伞者的姓名,四周垂着穗子。
民国二十七年(年)十二月十九日,鄂锦波因积劳成疾,一病不起,去大桥治病期间客死异乡,享年65岁。临时葬于大桥镇东的东辛庄墓地,后因遭盗墓,随葬物品全部流失,遂于年归葬故乡头桥。
鄂锦波生有两子两女,家教有方,均有较好发展。原配“陈氏孺人”所生长子鄂森,字明湖,号吕弓,毕业于东吴法学院,后留美深造,获法学博士学位。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鄂森担任国际军事法庭中国检察官顾问。长女鄂凤书适同邑王学模。陈氏早逝后,续弦周氏所生一子鄂增,字建明,南通农学院农科毕业,先后担任健民兴业公司、东方云石公司、台湾远东益祥轮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女鄂明昆毕业于镇江女子职业中学,嫁给同邑朱信钊,朱亦毕业于南通农学院农科。
(感谢田峥老师拍摄的图片,并为本文校正!)